12月16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12月新聞發布會,回應煤價相關問題。
國家發改委孟瑋表示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,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,適時出臺針對性政策措施,引導煤炭市場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,促進煤、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聯動,推動上下游協調高質量發展。記者:我們注意到,近期國家發改委就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開展專題調研,可否介紹本次調研的具體情況?當前為什么要研究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,下一步將采取哪些政策措施?謝謝您的提問,也謝謝對我委工作的關注。我先介紹調研的基本情況。近期,我委價格司赴煤電企業開展專題調研,召開煤電企業座談會,廣泛聽取企業意見建議,研究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。關于調研的具體情況,調研中,與會企業普遍表示,煤炭和煤電產業存在較為穩定的產銷關系,從多年市場運行規律看,煤炭價格客觀上存在一個合理區間,當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時,煤炭生產、流通、消費能夠保持基本平穩,煤、電上下游產業能夠實現較好協同發展;希望國家盡快研究出臺相關政策,綜合采取市場化、法治化措施,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,促進煤、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聯動。除專題調研外,近期我委還多次組織召開由煤電企業、煤炭企業、行業協會、電力用戶等多方主體參加的座談會,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對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建議。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,應該講,當前既十分必要,又具備有利條件。我國能源資源稟賦以煤為主,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,對推動煤電上下游協調發展、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具有重要意義,而且當前也具備有利條件。從上游看,經過多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煤炭產銷格局發生深刻變化,超過70%的產量和跨省外調量集中于晉陜蒙3省區,有利于通過抓住主要產區、重點企業,構建規范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。從下游看,近期,通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,建立起了“能漲能跌”的市場化電價機制,為煤、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聯動創造了條件。經歷了前一個階段煤炭價格非正常上漲,各方面也期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。下一步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,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,適時出臺針對性政策措施,引導煤炭市場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,促進煤、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聯動,推動上下游協調高質量發展。從發電看,1—11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73827億千瓦時,同比增長9.2%,比2019年同期增長11.3%,兩年平均增長5.5%。11月份,全國發電量6540億千瓦時,同比增長0.2%。其中,核電、風電、太陽能發電同比分別增長4.1%、27.7%、22.7%,火電、水電同比分別下降2.5%、1.9%。從用電看,1—11月份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1.4%。其中,一產、二產、三產和居民生活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18.1%、10.2%、19%和7.5%。分地區看,全國19個省(區、市)用電增速超過12%,其中西藏、湖北、江西、青海、四川、浙江、福建7個省(區)增速超過15%。11月份,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3.1%。